close

各位好:

附件是有關台灣僑務委員會主辦的海外華裔青年觀摩團的詳細資料(活動時間是2011年8月5日至8月25日),此活動對年輕人來說是個相當難得的經驗,絶對是個值得參加的行程。

麻煩各位轉寄給您所屬會員或親朋好友,請有興趣參加的年輕人,將完整報名資料於2011年2月左右傳來給我,當然,若想參加,在資料還沒準備好時,也可事先讓我知道一下。此活動名額有限,敬請把握機會。完整報名資料如下:

1. 報名表(僑務委員會統一格式),請注意報名表中第三頁的研習同意書亦要簽名繳交。

2. 健康證明檢查表(僑務委員會統一格式)

3. 護照影印本一份

4. 1寸半身照片3張



荷蘭中文學校教師聯誼會
荷蘭台北學校
鄭月鳳 敬上
2010/12/08

2011年海外華裔青年台灣觀摩團招生簡介

 

一、目的

增進海外華裔青少年認識中華民國台灣及傳統中華文化,並瞭解中華民國台灣進步發展情形,同時促進海內外青年互動交流,於返回僑居地後,成為僑社新生力量,增進中華民國與當地國之交流聯繫。

二、報名資格

年滿16足歲至27歲(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憑),目前居住於海外,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之華裔青少年均可報名;另開放各梯次人數百分之五以下之名額供支持台灣之非華裔青年參加

三、活動內容:每梯次為期3   

(一)華語文教學。

(二)文化研習:研習書法、童玩、結藝、陶瓷、手工藝、功夫等課程。

(三)專題講座:介紹國情、政情、經濟、社會、華人移民及僑社發展等相關課程。

(四)參觀政經文化建設:參觀總統府、科學園區、博物館等。

(五)參觀台灣重要名勝古蹟。

(六)愛心關懷活動。

(七)海內外大專院校青年聯誼。

四、報名程序

  (一)初審:請就近至中華民國政府駐外館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駐外館處委託之籌組單位報名,繳交報名表(僑務委員會統一格式,可自網站下載)、健康證明檢查表(僑務委員會統一格式,檢查項目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護照及1寸半身照片3張。未經其核轉者,概不受理【國內恕不受理】。

  (二)複審:由駐外館處或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送僑務委員會複審,合格後發給同意函及報到須知。

  (三)複審截止日期:各梯次活動前3個月開始受理複審,至該梯次前1個月或當次額滿時截止。

  (四)入境簽證:依規定申辦入台簽證。

五、報到

  (一)日期及地點:請參閱報到須知。

  (二)學員報到時應繳交學員自付額及護照,領取學員證、研習手冊及分配住宿房間。

  (三)費用:

1.  學員自付額:

 

 

1註冊費:每人新台幣7,500元於報到時繳交承辦單位,中途離團者不予退費。

2)學員個人機票費、簽證費、行李搬運費、零用金。

3)學員個人來台前在僑居地辦妥醫療保險之費用。

4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2.      僑務委員會支付額:

每人新台幣22,000元,支應教學、教材、參觀、訪問、膳宿、交通、行政及其他等費用。

   六、注意事項

(一)學員於活動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並接受團隊紀律管理,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僑務委員會得依規定予以退訓。

(二)學員應於出發前在僑居地辦妥個人醫療保險,活動期間學員若宿疾復發或突發病症,送醫所需醫療等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團員及其家長不得向僑務委員會或承辦單位提出任何要求。

(三)如有特殊宿疾(包括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癲癇症、傳染疾病及其他可能發生身體重大不適症狀疾病等)可能影響正常活動者,請勿報名。否則如因此發生意外事故,應自行負責醫療及返回僑居地等相關費用

(四)曾有吸毒、犯罪前科或其他品行不佳、不良行為者,不得報名。

(五)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以未曾來台參加本活動者優先錄取,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但多胞胎不受此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amppotClu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